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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测(完工后)

2016年10月24日 19:03  点击:[]

体育场馆合成面层现场监测申报流程

 

第一条 前言

针对近年来表现突出的部分塑胶运动场地有害挥发物排放超标,导致中小学生运动时流鼻血、头晕、起红疹等一系列健康问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本着对全民科学健身的追求,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宗旨,联合国内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组织成立体育场馆有害挥发物排放监测试点单位,将全国范围内以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的体育场馆纳入监测监控范围,以提高体育场馆工程质量,保障场馆的正常使用与维护,规范行业市场竞争,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和施工企业信誉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科学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参照我国有关规定与标准,制定本监测流程。

第二条 监测依据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胶黏剂气味评定方法HG/T4065-2008

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5、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14833-2011

6、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T19851.11-2005

7、足球场地天然草面层GB/T19995.1-2005

8、体育用人造草GB/T20394-2006

9、足球场地人造草面层GB/T20033.3-2006

10、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GB/T19995.1-2005

11、体育馆用木质地板GB/T20239-2006

12、中小学建设规范GB/50099-2011

13、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J/T280-2012

14、学校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标准T/HSCA001-2017

第三条 监测范围、监测用途

监测范围:新建成及已建成的体育场馆运动场地。

监测用途: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要求,对现场新建成项目验收前,进行验收性质的现场取气样监测和合成面层样块的全面监测;对已建成项目,进行的现场取气样监测和现场割取合成面层样块进行样块监测。

第四条 监测申请程序

申请现场监测的场馆场地,需在施工完毕15日后进行现场监测。请提前做好监测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现场监测的单位,请首先联系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提出初步申请监测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刘曦18571721717。

(二)申请现场全项监测,在本页面下载表格(附件1、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确认,附件1、2原件与附件1中要求递交的资质资料、监测报告复印件等,递交重点实验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莹15527490925进行监测申请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检测研究中心”)会根据受检项目申请资料提供的相关信息制定具体监测方案并将委托检验协议书发至受检方邮箱,双方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

(四)申请方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后,原件快递至检测研究中心(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二路航域二区B2栋,湖北省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友妹18995618046并3天内缴纳监测费,检测研究中心收到委托检验协议书并确认收到监测费用后,会于3个工作日内对具体现场监测日期作出安排,并告知申请方具体监测日期及其他监测相关细节。

(五)现场割取样块要求如下:

1)规格:400mm*400mm*3块;

2)样块表面不可附着不属于样块本身成分的其他物质;

3)现场割取样块需在建设方、承建方、第三方质监部门的共同见证下进行取样;

4)样块封存:用保鲜薄膜严密包裹后,附抽样封签配文说明:工程名称、样块名称、样块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抽样日期、抽样方式、抽样人,并由所有参与取样方在封签上签字盖章。

(六)检测研究中心会于现场监测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联系受检方告知监测结果和确认监测报告的派收方式。

(七)检测研究中心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监测结果,并将受检体育场馆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名称备案公示。

第五条 监测程序

(一)检测研究中心的的监测人员按约定的时间进场进行监测,监测人员应佩戴检测研究中心核发的有效证件;

(二)监测人员进场后分别对体育场馆室内外温度、风向进行测定,并根据承建单位提供的受检体育场馆平面布置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监测点的布设;

(三)监测人员实时记录监测数据;

(四)承建单位填写监测情况表,并由建设方和承建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交予现场监测人员;

(五)完成现场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及监测设备退场。

第六条 监测报告内容

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受检体育场馆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受检体育场馆名称、体育场馆完工时间、挥发物监测时间、监测项目参照值、实测值、参照的相关国家标准;检测报告编号、检测报告出具日期、检测单位印章。

第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场馆合成面层现场监测报检申请表

        2、体育场馆合成面层现场委托监测确认函

 

    附件【现场监测 附件一: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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