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合成面层样块监测申报流程
第一条 前言
针对近年来表现突出的部分塑胶运动场地有害挥发物排放超标,导致中小学生运动时流鼻血、头晕、起红疹等一系列健康问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本着对全民科学健身的追求,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宗旨,联合国内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以及科研院所,组织成立体育场馆有害挥发物排放监测试点单位,将全国范围内以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改扩建及已建成的体育场馆纳入监测监控范围,以提高体育场馆工程质量,保障场馆的正常使用与维护,规范行业市场竞争,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和施工企业信誉促进行业和谐健康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科学发展。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参照我国有关规定与标准,制定本监测流程。
第二条 监测依据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胶黏剂气味评定方法HG-T4065-2008
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4、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5、合成材料跑道面层GB∕T14833-2011
6、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T19851.11-2005
7、足球场地天然草面层GB∕T19995.1-2005
8、体育用人造草GB∕T20394-2006
9、足球场地人造草面层GB∕T20033.3-2006
10、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GB∕T19995.1-2005
11、体育馆用木质地板GB/T20239-2006)
12、中小学建设规范GB/50099-2011
13、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JGJ/T280-2012
14、学校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建设标准T/HSCA001-2017
第三条 监测范围、监测用途
监测范围:拟新建体育场馆项目,运动场地尚未开始施工。
监测用途: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要求,针对处于施工前期的体育场馆项目,在材料进场前,对合成面层材料进行全面监测。
第四条 监测申请程序
(一)凡申请样块监测的单位,请首先联系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提出初步申请监测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刘曦18571721717。
(二)在本页面下载表格(附件1、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盖章确认,附件1、2原件与附件1中要求递交的资质资料、监测报告复印件等,递交重点实验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莹15527490925)进行监测申请审核。
(三)审核通过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检测研究中心”)会根据受检项目申请资料提供的相关信息制定具体监测方案并将委托检验协议书发至受检方邮箱,双方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
(四)申请方签署委托检验协议书后,原件快递至检测研究中心(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二路航域二区B2栋,湖北省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友妹18995618046)并3天内缴纳监测费,检测研究中心收到委托检验协议书并确认收到监测费用后,检测研究中心排期检测。
(五)受理后,将申请监测的合成面层样块,按照“送样要求”进行取样与送样。
1、送样要求:
(1)规格:400mm*400mm*3块;
(2)样块表面不可附着不属于样块本身成分的其他物质;
(3)现场制样请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要求及材料厂商规定配比制样要求进行样块制作;
(4)现场制样需在建设方、承建方、材料厂家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样块制作;
(5)样块封存:用保鲜薄膜严密包裹后,附“抽样封签”配文说明:工程名称、样块名称、样块规格数量、制样日期、抽样方式,并由所有参与制样方在封签上签字盖章。
2、注意事项:
样块保存:
(1)每种类型样块需单独用塑料密封包装;
(2)密封需做到不同种类样块间不会漏气串味;
(3)请一定注意密封,防止二次污染;
(4)请一定注意样块包装安全,防止样块运输过程中的破损。
运输:
(1)确定寄送样块时请与检测研究中心确定好送样时间和送样方式,以保证样块安全及时送达进行检测。
(2)无论采取何种送样方式,请保证样块的包装和密封,尽可能避免运输途中发生样块破损后发生二次污染。检测研究中心不对破损样块进行检测工作。
(3)为避免样块在运输过程中破损造成待检单位的检测进程,建议待检单位在备样时准备2组样块,方便样块如在运输过程中破损后,待检单位能以最快的速度补送样块。
3、送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育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莹15527490925。
(六)检测研究中心确认收到监测费用后,安排样块进行检测,并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会联系受检方告知监测结果和确认监测报告的派收方式。
(七)检测研究中心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监测结果,并将受检体育场馆名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名称备案公示。
第五条 监测报告内容
由检测研究中心出具的受检体育场馆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受检样块所属工程名称、受检样块名称类别、受检样块前处理方法及取气样流程、监测项目参照值、实测值、参照的相关国家标准;监测报告编号、监测报告出具日期、监测单位印章。
第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附件1:体育场馆合成面层样块监测报检申请表
附件2:体育场馆合成面层样块委托监测确认函